在地新聞

台南「警界彭于晏」翻車!攔酒駕疑放過後座省6千...還跑摩鐵待5小時 涉圖利、洩個資遭起訴停職

2026-02-09

【賴傳媒、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/台南報導】台南市警二分局一名黃姓員警,過去因外型亮眼、績效突出在基層間頗有名氣,卻被控在攔查酒駕案件時「辦一半放一半」,疑似未依法開罰後座乘客,後續又與對方私下在旅館會面,另涉將偵辦中資料轉傳群組供人議論;檢方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、洩密等罪嫌起訴,警方也已將他停職並調整職務,原本規劃的升官路線恐怕因此生變。


▲台南「警界彭于晏」翻車!攔酒駕疑放過後座省6千...還跑摩鐵待5小時 涉圖利、洩個資遭起訴停職(圖/記者王俊勝 翻攝)

據了解,黃員任職期間以攔查取締酒駕、查緝毒品與竊盜案件著稱,辦案量大、累積獎勵多,並曾完成警大二技受訓,具備候用巡官資格。只是檢警掌握,他在一次攔查一對情侶共乘機車涉酒駕時,僅對騎車的男方處置,卻未依法對後座女子開單告發,疑讓對方少繳約新台幣6000元罰鍰,涉不法圖利。

 

檢方起訴內容並指,黃員後續與該名女子私下接觸,甚至到女子投宿的旅館房內停留約5小時,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有不當往來;另在偵辦期間,黃員疑將案件涉案人個資等資料轉傳至私人或友人群組,供他人觀看討論,涉及個資外洩與洩密疑慮。

 

警方內部指出,相關案件曝光後,黃員已先遭行政處分並調整至其他單位支援,隨後因遭起訴而被停職。至於外界關切其是否仍能續任、以及後續升遷是否受影響,仍須視法院審理結果而定。

 

司法界人士說明,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屬重罪類型,一旦法院認定有罪且判刑結果不符留任要件,公務員身分恐面臨重大衝擊。全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,相關指控仍待法庭調查與判決釐清。

您可能有興趣